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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编辑日期:2020-08-13 11:14:38  作者:宿州市埇桥区文明办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5.50

 7.49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3.50

 3.4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0

 4.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

 4.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完成预算的136.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日常督查、考核以及日常事务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埇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9万元,占46.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0万元,占53.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原因是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2019年宿州市埇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 完成预算的9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2019年宿州市埇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共16批次,351人次。主要是用于外县区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埇桥区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区财行〔2016〕106号)、《埇桥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区财行〔2018〕185号)、《埇桥区区直机关外宾接待费管理办法》(区财行〔2015〕90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日常督查、考核以及日常事务增多。其中: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公务活动。2019年底,宿州市埇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埇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政务公开 邮箱:szyqwmb@163.com